2026年南方新课堂金牌学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人教版第13页答案
3. 小宁生病了,在向其公司提交诊断证明想请假时被拒绝了。后来公司以小宁旷工为由解除与小宁的劳动关系。小宁将该公司诉至人民法院。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要求该公司支付给小宁赔偿金。这一事例说明 (
C
)
A. 要理解宪法作为国家基本法的地位
B. 掌握了宪法知识就能应对一切困难
C. 要学会运用宪法规定解决实际问题
D. 宪法能够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判罚

答案

3.C

解析

【分析】
拿到这道题首先先梳理题干核心事件:小宁的合法劳动权益被公司侵害后,借助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诉讼,最终成功维护自身权益获得赔偿金。我们可以用排除法逐步解题:先把带有绝对化表述、存在常识硬伤的选项直接排除,再对比剩余选项的表述正误和题干主旨的匹配度,就能选出正确答案。
【解析】
我们逐一甄别选项:
1. 选项B:“掌握了宪法知识就能应对一切困难”里的“一切”属于极端绝对化表述,掌握宪法知识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该选项错误。
2. 选项D: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司法判罚的法律依据,但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判罚的职权属于人民法院,宪法本身不直接实施判罚行为,该选项错误。
3. 选项A: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并非选项表述的“国家基本法”,表述本身存在概念错误,且题干核心并非侧重介绍宪法的地位,不符合题意。
4. 选项C:小宁在自身权益受损后,主动借助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诉讼维权,说明我们要学会运用宪法规定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权益纠纷,完全契合题干主旨,该选项正确。
【答案】C
【知识点】宪法的作用,公民依法维权,宪法的地位
【点评】本题结合生活化的劳动维权案例考察宪法基础知识点,易错点一是部分同学混淆“根本法”和“基本法”的概念误选A,二是忽略题干中小宁主动运用宪法规则维权的核心导向,解题时可以优先排除带绝对化表述的错误选项,再结合题干核心主旨匹配正确答案。
【难度系数】0.7
4. 2025年4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从校园到田间,从社区到企业,活动通过沉浸式体验、文艺展演、知识竞赛等方式,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这一活动有利于人们 (
C
)
①了解宪法,知道宪法规定生活中的所有问题 ②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③认同宪法,理解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总和 ④践行宪法,学会运用宪法原则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4.C

解析

【分析】
这是一道宪法相关的道德与法治选择题,优先使用排除法解题。首先我们需要结合宪法的基础知识点,逐一判断四个题肢的表述是否正确:先排除存在明显知识性错误的说法,再验证剩余说法是否符合题干中宪法宣传活动的意义,最终匹配出正确选项。首先回忆核心知识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仅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全局性的问题,并非覆盖生活所有内容,也不是普通法律的简单相加,据此可以快速排除错误表述。
【解析】
我们对四个题肢逐一辨析:
①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并不会规定社会生活中的所有具体问题,该表述错误。
② 形式丰富的宪法宣传活动,能够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学习宪法,深入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符合活动的意义,该表述正确。
③ 宪法是其他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非我国所有法律的简单总和,该表述错误。
④ 沉浸式、贴近群众生活的宪法宣传活动,能够推动公众将宪法精神转化为行动自觉,学会运用宪法原则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做到践行宪法,该表述正确。
综上,②④表述正确,对应选项C。
【答案】
C
【知识点】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宪法与普通法律关系、践行宪法
【点评】
本题属于宪法板块的基础常规题型,核心考查同学们对宪法常见易混易错表述的辨别能力,很多初学者容易误以为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总和、宪法规定生活全部内容,只要明确宪法的根本法定位,区分开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差异,用排除法就可以快速得到正确答案。
【难度系数】
0.8
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年4月至12月,教育部办公厅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其间,全国各地开展了“法治青年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主题歌曲传唱等一系列活动。
小宇认为,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文化知识,宪法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不需要参加这一活动。请你对这一观点进行评析。(6分)

答案

5.小宇的观点是错误的。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②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包括了解宪法、学习宪法,这有利于我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③中学生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利于学习宪法法治知识,弘扬宪法法治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人才。

解析

【分析】
这是一道典型的道德与法治观点评析题,解题要遵循“先辨后析再总结”的思路:第一步首先明确判断小宇的观点是错误的,不能模棱两可。接下来拆分小宇的两处错误逻辑:一是错误认为宪法离中学生生活十分遥远,二是把中学生的学习任务窄化为仅学习文化知识,否定了参与学宪法相关活动的价值。随后依次展开论证:首先点明宪法的根本法地位,说明宪法贯穿我们一生的权利保障,和每个人息息相关,打破“宪法遥远”的错误认知;其次纠正对学习内涵的误解,说明学习宪法也是中学生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有实际作用;最后结合材料中的“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点明参与该活动对中学生成长的实际意义,完成完整的论证逻辑。
【解析】
1. 表态:小宇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宪法的地位、学习的内涵以及学宪法相关活动价值的错误认知。
2. 反驳“宪法离我们生活很遥远”的错误认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体公民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我们从出生到成长的全生命周期都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深度绑定,并非遥不可及。
3. 纠正对中学生学习任务的片面理解:中学生的核心任务是学习,但学习的范畴不局限于文化知识,学习宪法、掌握基础法治知识也是学习的重要内容,能够帮助我们在生活中清晰认知自身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规范自身行为。
4. 说明参与活动的正向价值:中学生主动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能够更直观地学习宪法知识,感悟宪法精神,逐步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具备法治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答案】
小宇的观点是错误的。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②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包括了解宪法、学习宪法,这有利于我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③中学生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利于学习宪法法治知识,弘扬宪法法治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人才。
【知识点】
宪法是根本法,宪法与生活息息相关,增强宪法意识
【点评】
本题是初中道德与法治高频考查的观点评析类题型,作答时要注意不能只简单判断对错,需要拆解原观点的多个错误维度逐一对应论证,不少学生容易遗漏“参与活动的具体意义”这一得分点,导致答题不完整丢分,作答时要注意结合设问给出的活动背景组织答案,贴合题意。
【难度系数】
0.6
1. 2025年5月至7月,广州市教育局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法治素养竞赛”“宪法演讲比赛”等,要求各地各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活动。中学生参加这些活动有利于 (
D
)
A. 监督宪法实施,捍卫宪法权威
B. 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宪法地位
C. 理解认同宪法,加强宪法监督
D. 真诚信仰宪法,坚定拥护宪法

答案

1.D

解析

【分析】
解题时首先抓住两个核心限定:一是行为主体为“中学生”,二是行为是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的普及类活动。解题思路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回忆不同主体的宪法相关权责,排除主体权限不匹配的选项;第二步排查剩余选项中本身存在知识性错误的表述,最终筛选出既符合中学生身份、又契合活动正向意义的正确答案。
【解析】
我们逐一分析选项:
1. 选项A:监督宪法实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专属职权,中学生不具备该权限,主体匹配错误,排除。
2. 选项B: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最高法律地位是由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不会通过中学生参与相关活动得到提升,表述存在知识性错误,排除。
3. 选项C:加强宪法监督是国家层面的法定职责,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等专门机关落实,不属于中学生的行为范畴,主体匹配错误,排除。
4. 选项D:中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演讲类活动,能够深入掌握宪法知识,逐步做到真诚信仰宪法,坚定拥护宪法,完全符合活动的育人导向,表述正确。
【答案】
D
【知识点】
增强宪法意识;宪法监督主体;宪法的地位
【点评】
本题是宪法板块的基础易混题型,核心考察学生对不同主体宪法相关权责的区分能力,同时强化对宪法法定最高地位的认知,只要做题时优先匹配设问的主体身份,再排查表述的知识性错误,就能快速排除干扰项得到正确结果。
【难度系数】
0.7
2. 北京市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以来,运用AI数智馆员和大数据技术,打造宪法宣传教育“北京样板”。这一做法旨在 (
D
)
A. 完善宪法法律体系
B. 开展宪法解释机制
C.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
D. 增强群众宪法意识

答案

2.D

解析

【分析】
首先抓取题干的核心关键词“宪法宣传教育”,明确题干描述的是面向普通公众开展的宪法普及类公益活动,解题时需要逐一辨析每个选项对应的工作属性、实施主体,判断其是否和该宣传活动的直接目的匹配,排除和宣传教育无关的选项,最终锁定正确答案。
【解析】
我们逐一对选项进行辨析:
1. 选项A:完善宪法法律体系属于立法层面的工作,实施主体是拥有立法权的相关国家机关,面向公众开放的宪法宣传教育基地无法承担完善法律体系的职能,该选项和题干活动无关,排除。
2. 选项B:我国宪法规定,宪法解释的法定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宣传活动不涉及宪法解释机制的相关建设,该选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3. 选项C:规范国家权力运行是宪法的重要作用,但题干中的活动是面向普通公众开展的宣传活动,并非以约束规范国家权力为直接目的,该选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4. 选项D:面向公众打造形式新颖的宪法宣传场景,核心目的就是让更多群众了解宪法内容,提升群众对宪法的认同感,增强群众的宪法意识,完全符合题意。
【答案】
D
【知识点】
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宪法意识
【点评】
本题属于宪法板块的基础概念题,难度较低,解题核心是抓住题干的核心属性“宣传教育”,区分不同宪法相关工作的实施主体和对应目的,避免混淆宪法的宏观作用和具体宣传活动的直接目标,能够很好地考察学生对宪法普及相关基础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难度系数】
0.9
3. (新考法·数据图表)某校在开展“宪法学习”活动之前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针对这一调查结果,中学生应当 (
C
)
A. 加强宪法监督,巩固学习成果
B. 严格遵守宪法,惩处违宪行为
C. 接受宪法教育,学习宣传宪法
D. 提出修宪建议,完善宪法内容

答案

3.C

解析

【分析】
首先梳理题干给出的调查数据:从表格可知,仅有24.2%的受访者熟知宪法且主动学习宪法,还有10.7%的人完全不了解宪法,愿意宣传宪法的占比也不足半数,整体反映出当前不少中学生对宪法的认知程度较低,主动学习、宣传宪法的意识有待提升。本题解题核心思路是抓住设问限定的主体“中学生”,逐一判断各选项行为的实施主体是否和中学生身份匹配,排除主体不符的错误选项,选出符合要求的正确答案。
【解析】
第一步:解读图表反映的问题
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中学生对宪法的了解程度不足,主动学习宪法、参与宪法宣传的比例偏低,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宪法素养。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选项A:加强宪法监督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不属于中学生可以实施的行为,主体不匹配,错误。
选项B:惩处违宪行为是法定国家机关的权力,中学生没有惩处违宪行为的权限,主体不匹配,错误。
选项C:针对当前中学生宪法认知不足的现状,中学生应当主动接受宪法教育,主动学习宪法知识,同时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符合中学生的身份要求和题意,正确。
选项D:修改完善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属职权,中学生不能直接完善宪法内容,主体不匹配,错误。
【答案】
C
【知识点】
增强宪法意识;宪法宣传教育
【点评】
本题以问卷调查数据为载体,属于新考法的图表类情境题,核心考点是区分不同主体的宪法相关权责,引导学生明确中学生在践行宪法要求时的正确做法,解题时要重点关注设问的主体限定,避免将国家机关的职权混淆为中学生的行为要求。
【难度系数】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