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作业本浙江教育出版社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人教版第45页答案
5. 直播自由的底色是法治。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典型案例
汪某是某短视频平台拥有超300万粉丝的网红主播。在直播间,他贩卖“高仿”珠宝(假冒某知名品牌),非法获利8万元。最终汪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律链接
网络安全法第九条: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材料,运用自由的相关知识,评析漫画中网络主播的行为。

答案

主播的行为是错误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主播在享受直播带货自由时,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和刑法的规定,会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在追求自由时,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权利。

解析

【分析】首先明确题目要求:运用“自由的相关知识”评析网络主播的行为,需遵循“判断行为性质→运用自由核心知识分析→结合材料论证→得出结论”的思路。第一步回忆自由的关键知识点:自由不是随心所欲,是有限制、相对的,法治标定自由的界限,公民行使自由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第二步结合材料中主播的违法事实,对应知识点分析其行为的不当性,最后总结正确做法。
【解析】1. 判断行为性质:网络主播汪某的行为是错误的。2. 运用自由相关知识分析:自由不是绝对的,受法律约束,法治规范自由也保障自由。公民行使自由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与权利。3. 结合材料论证:汪某享有直播带货的自由,但他行使该自由时,贩卖假冒知名品牌珠宝、非法获利,违反《网络安全法》,还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超出自由边界,因此受到法律制裁。4. 总结:追求自由需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法律。
【答案】主播的行为是错误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主播在享受直播带货自由时,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和刑法的规定,会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在追求自由时,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权利。
【知识点】自由与法治的关系、依法行使权利
【点评】本题结合典型案例与法律条文,考查学生对自由相关知识的理解运用,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明确自由的边界,学会依法行使权利,体现了道法学科的法治教育导向。
【难度系数】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