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暑假作业兰州大学出版社八年级数学全一册人教版第31页答案
10.李大爷按每千克2.1元批发了一批黄瓜到镇上出售,为了方便,他带了一些零钱备用.他先按市场价售出一些后,又降低价格出售.售出黄瓜质量$x(\mathrm{kg})$与他手中持有的钱数$y$(元)(含备用零钱)的关系如图,结合图象回答下列问题:
(1)李大爷自带的零钱是多少?
(2)降价前他每千克黄瓜出售的价格是多少?
(3)卖了一部分后,黄瓜卖相不好了,随后他按每千克降价1.6元将剩余的黄瓜售完,这时他手中的钱(含备用的钱)是530元,问他一共批发了多少千克的黄瓜?
(4)请问李大爷亏了还是赚了?若亏(赚)了,亏(赚)多少钱?

答案

10.解:(1)由图象可得李大爷自带的零钱为50元.
(2)$(410-50)÷100=3.6$(元).
所以降价前他每千克黄瓜出售的价格是3.6元.
(3)$(530-410)÷(3.6-1.6)=60$(千克),$100+60=160$(千克).
所以他一共批发了160千克的黄瓜.
(4)$530-160×2.1-50=144$(元).
所以李大爷一共赚了144元钱.

解析

【分析】
解题时需先明确图像的横轴x代表售出黄瓜的质量,纵轴y代表李大爷手中持有的钱数(含备用零钱),结合各小问要求逐步分析:
(1) 自带零钱是还未售出黄瓜时李大爷手里的钱,对应x=0时y的取值,直接读取图像即可得到;
(2) 降价前对应售出0~100kg的阶段,先计算该阶段卖黄瓜获得的总收入(此时总钱数减去自带零钱),再除以售出质量即可得到降价前的单价;
(3) 先根据降价幅度算出降价后的单价,再计算降价后卖黄瓜的收入,除以降价后单价得到降价后售出的质量,加上此前售出的100kg就是总批发质量;
(4) 先计算批发所有黄瓜的总成本,用最终手里的总钱数减去自带零钱和总成本,结果为正则盈利,为负则亏损。
【解析】
(1) 当售出黄瓜质量$x=0$时,$y=50$,即李大爷还未卖黄瓜时手里的零钱为50元;
(2) 降价前售出100kg黄瓜的收入为$410-50=360$元,因此降价前每千克售价为$360÷100=3.6$元;
(3) 降价后每千克售价为$3.6-1.6=2$元,降价后销售的收入为$530-410=120$元,因此降价后售出的黄瓜质量为$120÷2=60$千克,总批发质量为$100+60=160$千克;
(4) 批发160kg黄瓜的总成本为$160×2.1=336$元,卖黄瓜的总收入为$530-50=480$元,利润为$480-336=144$元,因此李大爷赚了144元。
【答案】
(1) 50元;
(2) 3.6元;
(3) 160千克;
(4) 赚了144元。
【知识点】
函数图像信息提取,销售单价计算,利润核算
【点评】
本题结合生活中的销售场景,考查学生从图像中提取有效信息、结合数量关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解题关键是明确横纵坐标的实际含义,结合总价、单价、数量以及利润的基本关系计算即可,难度不高,实用性较强。
【难度系数】
0.7
数学家的遗嘱
一位数学家去世前给家人留下了一个数学问题.数学家在他的妻子正怀着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时留遗嘱说:“如果我亲爱的妻子帮我生的是儿子,我的儿子将继承三分之二的遗产,我的妻子将得三分之一;如果生的是女儿,我的妻子将继承三分之二的遗产,我的女儿将得三分之一.”
不幸的是,在孩子出生前,这位数学家就去世了.之后,他的妻子生了一对龙凤胎.如何遵照数学家的遗嘱,将遗产分给他的妻子、儿子、女儿呢?
(提示:分别分给他的妻子、儿子、女儿其遗产的$\frac{2}{7}$,$\frac{4}{7}$,$\frac{1}{7}$)

答案

解:根据遗嘱,若生儿子,儿子与妻子的遗产比为$\frac{2}{3}:\frac{1}{3}=2:1$;若生女儿,妻子与女儿的遗产比为$\frac{2}{3}:\frac{1}{3}=2:1$。
设女儿的遗产为$x$,则妻子的遗产为$2x$,儿子的遗产为$2×2x=4x$。
总遗产为$x+2x+4x=7x$。
妻子分得遗产:$\frac{2x}{7x}=\frac{2}{7}$;
儿子分得遗产:$\frac{4x}{7x}=\frac{4}{7}$;
女儿分得遗产:$\frac{x}{7x}=\frac{1}{7}$。
答:妻子分得遗产的$\frac{2}{7}$,儿子分得遗产的$\frac{4}{7}$,女儿分得遗产的$\frac{1}{7}$。

解析

【分析】
首先从遗嘱内容提取两种分配场景下的遗产比例:生儿子时,儿子与妻子的遗产比为2:1;生女儿时,妻子与女儿的遗产比为2:1。遇到龙凤胎的情况,我们可以以妻子的遗产份额为中间量,把两个独立的比例统一成三人的遗产连比,再将总遗产看作单位“1”,按照连比关系分配遗产,就能分别算出三人应得的份额。
【解析】
解:根据遗嘱,若生儿子,儿子与妻子的遗产比为$\frac{2}{3}:\frac{1}{3}=2:1$;若生女儿,妻子与女儿的遗产比为$\frac{2}{3}:\frac{1}{3}=2:1$。
设女儿的遗产为$x$,则妻子的遗产为$2x$,儿子的遗产为$2×2x=4x$。
总遗产对应总份数为$x+2x+4x=7x$。
妻子分得遗产:$\frac{2x}{7x}=\frac{2}{7}$;
儿子分得遗产:$\frac{4x}{7x}=\frac{4}{7}$;
女儿分得遗产:$\frac{x}{7x}=\frac{1}{7}$。
【答案】
妻子分得遗产的$\frac{2}{7}$,儿子分得遗产的$\frac{4}{7}$,女儿分得遗产的$\frac{1}{7}$。
【知识点】
比的化简、按比例分配
【点评】
这是一道趣味比例应用题,解题关键是抓住遗嘱中固定的比例关系,通过统一中间量将两个独立比例转化为三者的连比,再用按比例分配的方法求解,能够锻炼学生灵活运用比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难度系数】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