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同步解析与测评学考练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人教版江苏专版第82页答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人们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材料体现了民法典规定的哪些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这些规定有何意义?

答案

7. 【答案】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②确保社会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了民事活动的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并为司法机关提供了处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指导思想等。

解析

【分析】
这道题设置两个设问,第一问提取材料体现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解题时直接逐句对应题干给出的民法典法条内容,每一条法条对应一项明确的基本原则,直接汇总所有对应原则即可,不需要额外延伸;第二问分析相关规定的意义,可以从三个维度展开思考:一是对参与民事活动的普通主体的指引约束作用,二是对全社会民事活动秩序的规范作用,三是对处理民事纠纷的司法机关的指导作用,从这几个维度梳理就能完整覆盖全部得分点。
【解析】
1. 提取基本原则:
逐一对应题干给出的民法典条款:第四条对应平等原则,第五条对应自愿原则,第六条对应公平原则,第七条对应诚信原则,第八条对应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第九条对应绿色原则,汇总后即可得到全部基本原则。
2. 分析规定的意义:
这些基本原则是民事领域的总括性行为准则,既可以指引约束所有民事主体合理合法行使自身权利,协调不同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各类民事活动公正、公平、有序开展,也能为司法机关处理民事纠纷、裁判民事案件提供基础的指导思想,填补具体规则的适用空白,保障民事领域的公平正义。
【答案】
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②确保社会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了民事活动的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并为司法机关提供了处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指导思想等。
【知识点】
民事活动基本原则,民法的作用
【点评】
本题属于民法典相关的基础常规题型,第一问直接依托题干给出的法条内容就可以提取出全部原则,难度较低,第二问的意义设问属于常规的法律作用类拓展题,只要结合民事法律的适用场景从不同主体维度梳理就可以顺利作答,提醒学生作答时注意不要遗漏基本原则的种类,意义部分多角度展开避免丢分。
【难度系数】
0.8
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乐观的
精神状态
,能够有尊严地生活。拥有
人身权
,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答案

问题1 精神状态 人身权

解析

【分析】
这是一道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基础填空题,解题时可以通过前后文的提示信息推导答案:首先看第一空,前文已经提到“健康的体魄”,属于生理层面的健康描述,与之并列、受“乐观”修饰的内容显然指向精神层面的相关状态,结合教材对应表述即可得出第一空答案;再看第二空,题干末尾明确给出了“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的呼应提示,往前推导能让公民独立、自由、有尊严生活的前提权利,就能得到第二空的答案。
【解析】
1. 第一空:题干中“健康的体魄”对应生理健康维度,和它并列的、搭配“乐观”的内容是精神层面的状态,因此填入“精神状态”;
2. 第二空:根据后文给出的人身权相关的行为要求,结合“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权利属性,可知对应的前提是拥有人身权,因此填入“人身权”。
【答案】
精神状态;人身权
【知识点】
人身权,公民基本权利
【点评】
本题属于教材原文类基础填空题,考点直白,解题线索在题干前后有明确呼应,只要熟悉课本关于公民人身权利的基础表述,就能快速得出正确答案,主要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点的识记掌握情况。
【难度系数】
0.9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
健康权
、肖像权、
隐私权
等。

答案

问题2 健康权 隐私权

解析

【分析】
这道题属于人身权相关的常识识记题,解题时首先要回忆人身权的常见法定类型:首先题干已经给出了生命权,生命权是保障自然人生命存续的基础人身权,和它直接配套的同属物质性人格权的典型权利就是健康权;接下来题干给出了肖像权,肖像权属于精神性人格权,我们只需要填写另一项大众熟知的典型精神性人身权,结合常考考点就能对应到隐私权,完全符合填空要求。
【解析】
人身权是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和自然人人身不可分离的非财产性民事权利,其中生命权、健康权都属于保障自然人人身安全的物质性人格权,是人身权的核心基础类型;肖像权、隐私权都属于保障自然人人格尊严的精神性人格权,是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的人身权类型,因此两个空依次填入健康权、隐私权。
【答案】
健康权 隐私权
【知识点】
1. 人身权的种类
2. 人格权法定内容
【点评】
本题是民法基础的识记类填空题,难度较低,主要考察学生对人身权常见具体权利类型的掌握情况,日常学习中只要对民事权利基础分类有基本印象就可以顺利作答,需要注意不要将财产类权利混淆填入人身权的范畴中。
【难度系数】
0.8
(1)法律保护
生命权和健康权
。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
基础
,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
法律保护
。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2)法律保护
肖像权
。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
识别标志
,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
侵害
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法律保护
隐私权
隐私
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
界限
,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
社会风尚
,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答案

问题3 (1)生命权和健康权 基础 法律保护 (2)肖像权 识别标志 侵害 (3)隐私权 隐私 界限 社会风尚

解析

【分析】
这是一道道德与法治学科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的基础填空题,解题时需要结合八年级下册公民基本权利模块的教材原文固定表述逐一匹配空缺内容:第一小问围绕生命健康相关的法律保护展开,回忆生命健康权的法律定位、地位以及合法维权的途径即可完成填空;第二小问围绕肖像相关的人格权展开,结合肖像的属性、肖像权的禁止性规定匹配对应内容;第三小问围绕隐私相关的人格权展开,结合隐私的定义、隐私权的作用相关知识点填写,所有空缺均为教材明确给出的标准表述,不需要自行发挥,准确识记核心概念就能顺利作答。
【解析】
结合教材中公民人身权利的官方标准表述逐一完成填空:
(1) 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 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答案】
(1)生命权和健康权;基础;法律保护
(2)肖像权;识别标志;侵害
(3)隐私权;隐私;界限;社会风尚
【知识点】
生命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
【点评】
本题全部取自教材核心原文,属于识记类基础题型,重点考察学生对人身权利板块三类核心权利的概念、地位、相关法律规定的熟悉程度,引导学生准确把握不同人身权利的内涵,树立尊重自身和他人合法人身权利的法治意识。
【难度系数】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