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期末试卷汇编八年级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下册浙江教育出版社第42页答案
32.(10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24年4月,金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金华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联合印发《金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在建筑公共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
材料二:面对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管理,有的业主说:“既然我住在这里,我的地盘我做主,停放在哪里,去哪里充电,我有权决定。”
(1)请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角度对材料二中业主的观点进行评析。(6分)
材料三:某小区的部分业主把电动自行车停在楼道里充电,引起小区居民的不满。

(2)假如你是小区居民,你会选择谁的途径解决问题?运用所学知识说明理由。(4分)

答案

32.(1)业主的观点是错误的,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每个人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居民在享有居住权的同时,也应履行维护小区安全、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因此,公民要做到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2)示例一:我会选择找社区居委会。 理由: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向居委会反映问题,可以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增强居民安全管理意识。
示例二:我会选择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 理由: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接到投诉后,可以通过依法行政,对居民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并对居民进行法规宣传等。

解析

【分析】
第(1)问为观点评析题,解题思路是:先判断业主观点的正误,再结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知识点分析错误原因,最后说明正确做法。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业主的观点只强调自身权利,忽视应尽义务,因此错误。
第(2)问为途径选择说明题,解题思路是:从两个途径中任选其一,分别对应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或政府职能,结合所学知识阐述该途径的合理性,明确不同途径的性质与作用。
【解析】
(1) ①判断:业主的观点是错误的。②原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业主在享有居住相关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维护小区公共安全、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不能以“我的地盘我做主”为由忽视自身应尽的义务。③总结:公民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2) 示例一:选择找社区居委会。理由: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向居委会反映问题,可借助基层自治力量解决小区问题,维护公共安全。
示例二:选择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理由: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行政。拨打该热线是向政府求助的合法途径,政府会依法处理违规行为,对居民进行教育或处罚,同时宣传相关法规,消除安全隐患。
【答案】
32.(1) 业主的观点是错误的,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每个人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居民在享有居住权的同时,也应履行维护小区安全、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因此,公民要做到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2) 示例一:我会选择找社区居委会。 理由: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向居委会反映问题,可以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增强居民安全管理意识。
示例二:我会选择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 理由: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接到投诉后,可以通过依法行政,对居民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并对居民进行法规宣传等。
【知识点】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政府的职能
【点评】
本题结合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的实际案例,考查公民权利义务关系与维权途径,贴近生活,需学生运用所学分析具体问题,培养法治意识与公共参与素养。
【难度系数】
0.6
33.(12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0月24日
(1)根据材料一,谈谈材料体现了本册《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哪些道理。(4分)
材料二: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2)根据材料二,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要根据宪法制定的原因。(4分)

(3)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活动策划组准备策划一次校外实践活动。请你化身活动策划组成员,完成上述方案。(4分)
(本卷按最新教材改编)

答案

33.(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立法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3)示例:活动地点:义乌陈望道故居 活动主题:深入学习爱国主义精神 活动过程:①组织学生,并明确参观要求;②参观义乌陈望道故居,了解人物事迹;③布置任务,写观后感。

解析

【分析】
第(1)问需从材料中提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国家主席公布法律”的关键信息,联系教材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职权、国家主席职权等知识点,逐一对应分析;第(2)问抓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结合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知识点作答;第(3)问围绕爱国主义主题,选择合适的校外实践地点,明确活动主题与流程,符合实践活动的要求即可。
【解析】
(1) 材料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法》,体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公布法律的职权;也反映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要根据宪法制定。
(3) 活动策划需结合爱国主义教育,示例如下:活动地点选义乌陈望道故居;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爱国主义精神;活动过程:①组织学生,明确参观要求;②参观义乌陈望道故居,了解人物事迹;③布置任务,撰写观后感。
【答案】
33.(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立法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3)示例:活动地点:义乌陈望道故居 活动主题:深入学习爱国主义精神 活动过程:①组织学生,并明确参观要求;②参观义乌陈望道故居,了解人物事迹;③布置任务,写观后感。
【知识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职权、宪法的地位
【点评】
本题结合时政热点《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出台,既考查学生对教材核心知识点的掌握与运用,又通过实践活动策划题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体现了道德与法治学科理论联系实际的特点,符合初中阶段的考查要求。
【难度系数】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