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课程同步练习册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人教版第87页答案
9. 林某有两个儿子,年老时得到了小儿子的悉心赡养,大儿子则对其不管不问。林某临终前写下一份遗书,将自己大部分遗产分给小儿子。大儿子知道后觉得父亲这样做不公平,要求和弟弟均分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D
)

A.父亲的做法错误,分配遗产应当一视同仁
B.大儿子的要求是合法的,符合法定继承方式
C.两个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分遗产
D.父亲的做法正确,采用遗嘱继承方式分配遗产

答案

9. D 解析:本题考查财产继承权。“分配遗产应当一视同仁”的说法错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分配遗产,A错误;大儿子的要求不符合法定继承方式,因遗嘱继承优先,大儿子无权要求均分,B错误;两个儿子虽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嘱存在时应按遗嘱分配遗产,C错误;林某通过遗嘱分配遗产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方式有效,D正确。故选D。

解析

【分析】
这道题考查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则,解题时首先要抓住题干核心信息:被继承人林某生前立下合法遗书处分个人遗产,大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却要求均分遗产。第一步先回忆继承的效力优先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合法遗嘱自主分配自己的个人财产。第二步逐个比对选项判断正误,先排除认为必须无差别均分遗产、否定遗嘱效力的错误选项,再确认遗嘱继承的合法性,最终选出正确答案。
【解析】
我们逐一分析每个选项:
1. 选项A:分配遗产并非必须一视同仁,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可自主通过遗嘱安排遗产分配,且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法律也支持适当多分,该选项说法错误。
2. 选项B:只有不存在合法有效遗嘱时才适用法定继承,本案中林某留有合法遗书,应当优先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大儿子要求均分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该选项说法错误。
3. 选项C:两个儿子虽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仅在法定继承场景下才会按规则分配遗产,且即便适用法定继承,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也应当少分或不分,并非必须均分遗产,该选项说法错误。
4. 选项D:林某作为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合法遗书的方式处分个人遗产,属于合法的遗嘱继承,该分配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父亲的做法正确,该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D
【知识点】遗嘱继承优先、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继承权
【点评】
本题属于财产继承权板块的基础考点题,易错点是混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优先级,不少同学会错误认为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必须均分遗产,解题时只要牢记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核心规则,就能快速排除错误选项选出正确答案,也能理解法律对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倾斜保护的公序良俗导向。
【难度系数】
0.7
10. (2025·内江期末)为了加强对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权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某校七年级同学搜集了一些案例,开展探究活动。请你参与其中,并完成下列任务。
案例一 三年前,小明的爸爸在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没有入住,直接出租给了赵某,每月收取租金。今年,租期已满,赵某不再续租,小明全家搬进来居住。
(1)阅读案例一,列举小明的爸爸对房子所行使的财产权中的权利。(回答两点即可)
案例二 张某夫妇出门做生意,不幸遭遇车祸,双双离世。张某夫妇生前留下房产一套、轿车一辆、存款60万。张某夫妇生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参加工作,女儿在70多岁奶奶的照顾下,正在某中学七年级就读。办完张某夫妇的葬礼后,张某的弟弟要求继承张某的遗产,并将张某的儿女告上了法庭。
(2)如果你是当庭法官,你会将张某的遗产判给谁? 请阐述理由。

答案

10. (1)小明的爸爸对房子行使了占有权(搬进来居住)和收益权(出租房屋收取租金)。
(2)会将张某的遗产判给张某的儿子和女儿。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某的儿子和女儿作为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张某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解析

【分析】
第(1)问,首先要明确公民财产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再对应案例中小明爸爸的两类行为:出租房屋收租金的行为对应收益权,租期到期后全家入住房屋的行为对应占有权,按要求选取两点作答即可。第(2)问,先回忆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位规则,区分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法定范围,案例中张某的儿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权继承遗产,据此推导判决结果和对应理由即可。
【解析】
(1) 财产所有权是权利人依法对自有财产享有的排他性支配权利,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核心权能:小明爸爸购买房屋后出租给赵某、每月收取租金,是通过处置房屋的使用权获得经济收益,行使了收益权;租期届满后小明全家搬入房屋实际居住,直接控制、使用该房屋,行使了占有权,符合题目的两点作答要求。
(2) 判决结果为张某的遗产归张某的儿子和女儿所有。
理由: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中遗产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例中张某夫妇离世后,二人的儿女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张某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前提下,不享有该遗产的继承权。
【答案】
(1) 小明的爸爸对房子行使了占有权(搬进来居住)和收益权(出租房屋收取租金)。
(2) 会将张某的遗产判给张某的儿子和女儿。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某的儿子和女儿作为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张某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知识点】
财产所有权;法定继承顺序
【点评】
本题选取贴近生活的法律案例,贴合七年级法治教育的考察要求,设问难度平缓,既考察学生对财产权不同权能的区分能力,也引导学生准确掌握继承权的相关法律规则,帮助学生建立基础的财产权法律意识,做到学以致用。
【难度系数】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