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作业本浙江教育出版社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人教版第6页答案
4. 以案说法,提升法治素养。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例呈现】
殷女士是一名配音演员,偶然发现一些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的是基于自己声音制作的配音。经查,此案涉及三家公司,这些公司未经殷女士授权,将其声音或音频AI化并使用。殷女士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均构成侵权。最终判定三家公司侵权,需向殷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5万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根据“法律链接”,运用所学知识,说说此案中国家司法机关是如何践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

答案

我国宪法和民法典相关条文明确了对公民人格权益的保护,人民
法院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判决三家公司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保障
了殷女士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国家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职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