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引导 探究一般违法
【天上掉“馅饼”】 年近七旬的庾某某在自家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黄某某家楼下时,黄某某家小孩在自家 35 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掉落到庾某某身旁,导致其惊吓、摔倒。报警后,庾某某被送入医院治疗。次日,庾某某亲属与黄某某一起查看监控,确认侵权事实后,双方签订了一份确认书,确认矿泉水系黄某某家小孩从阳台扔下。
(1)高空抛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违法吗?如果违法,可能会涉及哪类违法行为?
(2)黄某某以孩子小不懂事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因侵害者年龄小,庾某某就只能自认倒霉吗?请查阅相关法律分析一下。
【钓鱼代价高】 某风景区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景区的观赏湖里钓鱼。民警通过调查取证,很快锁定了韩某。韩某明知景区内禁止钓鱼,仍然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捕鱼工具将湖中一条 20 余斤的鲤鱼钓上,偷盗回家。韩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天的处罚。
(3)韩某在景区的观赏湖里钓鱼,最终把自己“捕”进法网。只不过钓了一条鱼,为什么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4)韩某的经历给我们什么警示?
【天上掉“馅饼”】 年近七旬的庾某某在自家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黄某某家楼下时,黄某某家小孩在自家 35 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掉落到庾某某身旁,导致其惊吓、摔倒。报警后,庾某某被送入医院治疗。次日,庾某某亲属与黄某某一起查看监控,确认侵权事实后,双方签订了一份确认书,确认矿泉水系黄某某家小孩从阳台扔下。
(1)高空抛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违法吗?如果违法,可能会涉及哪类违法行为?
(2)黄某某以孩子小不懂事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因侵害者年龄小,庾某某就只能自认倒霉吗?请查阅相关法律分析一下。
【钓鱼代价高】 某风景区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景区的观赏湖里钓鱼。民警通过调查取证,很快锁定了韩某。韩某明知景区内禁止钓鱼,仍然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捕鱼工具将湖中一条 20 余斤的鲤鱼钓上,偷盗回家。韩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三天的处罚。
(3)韩某在景区的观赏湖里钓鱼,最终把自己“捕”进法网。只不过钓了一条鱼,为什么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4)韩某的经历给我们什么警示?
答案
(1)违法。可能会涉及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2)高空抛物侵犯了庾某某的健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应由高空抛物的孩子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某风景区观赏湖里的各种鱼类均为国有财产,捕鱼是盗窃国有财产的行为。韩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4)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只要是违法行为,都会对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造成损害,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2)高空抛物侵犯了庾某某的健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应由高空抛物的孩子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某风景区观赏湖里的各种鱼类均为国有财产,捕鱼是盗窃国有财产的行为。韩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4)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只要是违法行为,都会对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造成损害,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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