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课程暑假作业本山西教育出版社八年级综合C版第44页答案
2. 农业合作化是怎样一回事?
农业合作化是指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从组织互助合作开始,逐步把个体所有制的小农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程。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是通过合作化实现的。
1952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为了避免两极分化,发展农业生产力,中国共产党不失时机地领导农民走上合作化的道路。1951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草案)》,强调应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办法,引导个体农民组织起来,达到增加生产、增加收入的目的。到1952年,全国互助组织已有1830余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3600多个,全国40%的农户组织起来。1953年,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中共中央于1953年12月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此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进入了以发展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的阶段。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组织起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的特点是土地入股,畜力、农具作价入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产品在扣除农业税、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按照社员的劳动及入社的土地等生产资料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的地区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发展到15053个,参加的农户27.2万户。最多时(1956年1月),达到139.4万个,参加的农户5903.4万户。以后,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大量转变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高级社”。高级社实行了主要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耕畜、大型农具折价入社,产品按劳分配。高级社制订生产计划,推行季节和长年包工制度,社、队之间实行“三包一奖罚”(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减产处罚)的管理办法;对农户实行劳动定额,按投工量计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一些较早进行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运动开展比较广泛的华北、东北等地区,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少量高级社。1955年发展到500个,参加农户为4万户。1956年底猛增到54万个,参加农户1074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以上。
◆读·思·做
在农村进行合作化的同时,我国还进行了哪些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些改造的意义是什么?

答案

还进行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意义是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解析

我国在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化)的同时,还进行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三项改造合称为“三大改造”。三大改造的意义:到1956年底,国家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我国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