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2岁的王某准备去某街道办应聘环卫工人。应聘时,王某却被有关人员告知:该街道办事处招聘环卫工人,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对此,王某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取消环卫工人招聘的年龄限制。这启示我们(
①面对不平等的现象,应该听之任之 ②要学会用合法的方式捍卫平等 ③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只是梦想 ④要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①面对不平等的现象,应该听之任之 ②要学会用合法的方式捍卫平等 ③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只是梦想 ④要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题目中王某遭遇年龄歧视的不平等现象,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来维护平等,这表明面对不平等现象不应听之任之,而应采取合法方式捍卫平等,并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生活中。①中“听之任之”错误,③“只是梦想”表述错误,②④符合题意。
6. “送餐小哥:我没那么着急吃饭,送餐路上请安全第一。如果会超时送达,可提前与我联系。辛苦了,谢谢你!”这张外卖订单备注引发网友纷纷点赞。网友点赞是因为顾客(
A.懂得换位思考,追求共同发展
B.真诚赞美他人,做到与人友善
C.尊重他人人格,平等对待他人
D.对人文明有礼,注重诚实守信
C
)。A.懂得换位思考,追求共同发展
B.真诚赞美他人,做到与人友善
C.尊重他人人格,平等对待他人
D.对人文明有礼,注重诚实守信
答案
C
解析
题目中顾客在外卖订单备注中体现出对送餐小哥的安全提醒和体贴关怀,表明他能够尊重送餐小哥,平等对待他人,不因职业差异而忽视对方的感受。选项A“追求共同发展”与题意无关;选项B“真诚赞美他人”未直接体现;选项D“诚实守信”与题干内容无关。选项C“尊重他人人格,平等对待他人”准确反映了题意,符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中关于“践行平等”的内容。
7. 某务工人员在服装店准备为父亲选购一件较为高档的衣服。当他询问衣服的价格时,售卖人员冷冷地说:“你是买不起的,不用问价格了。”对此,这位务工人员的正确做法有(
①宽容忍让,悄悄地走出服装店 ②据理力争,积极维护人格尊严 ③进行协商,说明情况,依法维权 ④息事宁人,以免影响社会和谐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B
)。①宽容忍让,悄悄地走出服装店 ②据理力争,积极维护人格尊严 ③进行协商,说明情况,依法维权 ④息事宁人,以免影响社会和谐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对平等和人格尊严的理解与维护。售卖人员的言行是对务工人员的不尊重,侵害了其人格尊严权。务工人员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②“据理力争,积极维护人格尊严”体现了对自身尊严的维护;③“进行协商,说明情况,依法维权”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①“宽容忍让,悄悄地走出服装店”和④“息事宁人,以免影响社会和谐”均未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且可能助长不平等行为。因此正确答案为②③。
8. 【学法懂法 践行平等】
下列是同学们学习法律时整理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选)
第二条 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十八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二十条 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1)该法第二条和第十八条规定说明了什么?
(2)该法第二条、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共同强调了哪一主题?请你谈谈强调这一主题的理由并说明应该如何践行这一主题。
下列是同学们学习法律时整理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选)
第二条 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十八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二十条 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1)该法第二条和第十八条规定说明了什么?
(2)该法第二条、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共同强调了哪一主题?请你谈谈强调这一主题的理由并说明应该如何践行这一主题。
答案
(1) 说明了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以及人身和人格权益上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2) 共同强调的主题:男女平等。
理由:平等是人类崇高理想和社会发展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和社会文明进步标志;保障妇女平等是践行平等的重要体现。
践行:反对特权;平等对待他人合法权利;敢于抵制不平等行为。
(2) 共同强调的主题:男女平等。
理由:平等是人类崇高理想和社会发展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和社会文明进步标志;保障妇女平等是践行平等的重要体现。
践行:反对特权;平等对待他人合法权利;敢于抵制不平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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