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张女士通过"淮水安澜网络社区"反映,自己在理发时,发现理发师用手机直播理发过程。她要求停止直播,对方说"又不是明星,普通百姓怕啥"。理发师侵犯了张女士的 (
A.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
B.肖像权和隐私权
C.肖像权和荣誉权
D.隐私权和荣誉权
B
)A.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
B.肖像权和隐私权
C.肖像权和荣誉权
D.隐私权和荣誉权
答案
8.B
解析
【分析】
拿到这道题我们可以按三步思考:第一步先提取题干核心行为:理发师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直播张女士理发的全过程。第二步将行为和不同民事权利的侵权特征逐一匹配:直播过程会公开使用张女士的面部肖像,符合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理发属于张女士不愿被不特定公众知晓的私人活动,属于隐私范畴,擅自公开直播也符合隐私权侵权的特征。第三步排查其余选项涉及的权利:生命健康权要求存在侵害公民身体、健康的行为,名誉权要求存在捏造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荣誉权要求存在侵害公民荣誉称号、荣誉利益的行为,题干中完全没有对应上述三类行为,因此可以排除包含这些权利的错误选项,锁定正确答案。
【解析】
1. 针对题干中的行为判定:
① 理发师未经张女士许可,通过直播向不特定公众展示张女士的肖像,属于未经同意公开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肖像权;
② 理发过程属于张女士不愿为外界知晓的私人生活场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范畴,擅自直播公开该过程,侵犯了张女士的隐私权。
2. 逐一排除错误选项:
A选项中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题干中不存在伤害张女士人身、恶意造谣诋毁张女士名誉的相关行为,不符合题意;
C、D选项中的荣誉权,是公民对自身获得的荣誉称号、荣誉利益享有的专属权利,本题完全没有涉及荣誉相关的侵权行为,不符合题意。
因此只有B选项符合要求。
【答案】
B
【知识点】
肖像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
【点评】
本题是初中道德与法治人格权板块的基础常考题,核心考查不同人格权的侵权表现区分,只要准确把握各类常见民事权利的适用场景,结合题干行为逐一对应排查无关选项,就可以快速得到正确答案,整体区分度较低。
【难度系数】
0.8
拿到这道题我们可以按三步思考:第一步先提取题干核心行为:理发师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直播张女士理发的全过程。第二步将行为和不同民事权利的侵权特征逐一匹配:直播过程会公开使用张女士的面部肖像,符合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理发属于张女士不愿被不特定公众知晓的私人活动,属于隐私范畴,擅自公开直播也符合隐私权侵权的特征。第三步排查其余选项涉及的权利:生命健康权要求存在侵害公民身体、健康的行为,名誉权要求存在捏造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荣誉权要求存在侵害公民荣誉称号、荣誉利益的行为,题干中完全没有对应上述三类行为,因此可以排除包含这些权利的错误选项,锁定正确答案。
【解析】
1. 针对题干中的行为判定:
① 理发师未经张女士许可,通过直播向不特定公众展示张女士的肖像,属于未经同意公开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肖像权;
② 理发过程属于张女士不愿为外界知晓的私人生活场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范畴,擅自直播公开该过程,侵犯了张女士的隐私权。
2. 逐一排除错误选项:
A选项中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题干中不存在伤害张女士人身、恶意造谣诋毁张女士名誉的相关行为,不符合题意;
C、D选项中的荣誉权,是公民对自身获得的荣誉称号、荣誉利益享有的专属权利,本题完全没有涉及荣誉相关的侵权行为,不符合题意。
因此只有B选项符合要求。
【答案】
B
【知识点】
肖像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
【点评】
本题是初中道德与法治人格权板块的基础常考题,核心考查不同人格权的侵权表现区分,只要准确把握各类常见民事权利的适用场景,结合题干行为逐一对应排查无关选项,就可以快速得到正确答案,整体区分度较低。
【难度系数】
0.8
9. 下列行为与结论对应不正确的是 (

A.①
B.②
C.③
D.④
D
)A.①
B.②
C.③
D.④
答案
9.D
解析
【分析】
这道题要求选出行为和结论对应不正确的选项,解题思路是逐个结合公民基本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核对每一组行为和结论的匹配性:首先回忆不同公民权利的侵权判定标准,依次验证①到④的对应关系,排除匹配正确的选项,最终找出对应错误的那一项。首先判断①:公开他人私密日记属于泄露他人隐私,对应侵犯隐私权是正确的;接着判断②: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都属于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对应结论正确;再判断③:发表自己创作的文学作品,是行使自身著作权的体现,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对应结论正确;最后判断④:公安机关依法通缉在逃人员、公开其照片是合法的执法行为,并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该组行为和结论对应错误,就是题目要选的答案。
【解析】
我们逐个对选项进行验证:
1. 序号①:日记属于公民不愿公开的私人私密信息,小强未经许可公开同学日记、泄露他人秘密,符合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行为与结论对应正确,不符合题意。
2. 序号②:张某非法囚禁李某侵犯了李某的人身自由权,殴打致李某受伤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都属于公民人身权的范畴,行为与结论对应正确,不符合题意。
3. 序号③:小鹿发表自己原创的文学作品,是依法行使自身著作权的体现,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行为与结论对应正确,不符合题意。
4. 序号④: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在逃电信诈骗人员的照片,是国家机关为打击违法犯罪、依法执行公务的合法行为,不存在以营利为目的恶意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形,也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该组行为与结论对应错误,符合题意。
综上,对应不正确的是④,对应选项D。
【答案】
D
【知识点】
隐私权侵权判定,人身权的范围,肖像权合理使用
【点评】
本题聚焦公民基本权利的易混考点,重点考察肖像权的合法使用场景,不少初学者容易误认为只要公开他人肖像就必然构成侵权,忽略了国家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等合法公开肖像的情形,能够帮助学生厘清不同权利的侵权判定边界,加深对公民权利相关知识点的准确理解。
【难度系数】
0.7
这道题要求选出行为和结论对应不正确的选项,解题思路是逐个结合公民基本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核对每一组行为和结论的匹配性:首先回忆不同公民权利的侵权判定标准,依次验证①到④的对应关系,排除匹配正确的选项,最终找出对应错误的那一项。首先判断①:公开他人私密日记属于泄露他人隐私,对应侵犯隐私权是正确的;接着判断②: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都属于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对应结论正确;再判断③:发表自己创作的文学作品,是行使自身著作权的体现,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对应结论正确;最后判断④:公安机关依法通缉在逃人员、公开其照片是合法的执法行为,并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该组行为和结论对应错误,就是题目要选的答案。
【解析】
我们逐个对选项进行验证:
1. 序号①:日记属于公民不愿公开的私人私密信息,小强未经许可公开同学日记、泄露他人秘密,符合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行为与结论对应正确,不符合题意。
2. 序号②:张某非法囚禁李某侵犯了李某的人身自由权,殴打致李某受伤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都属于公民人身权的范畴,行为与结论对应正确,不符合题意。
3. 序号③:小鹿发表自己原创的文学作品,是依法行使自身著作权的体现,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行为与结论对应正确,不符合题意。
4. 序号④: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在逃电信诈骗人员的照片,是国家机关为打击违法犯罪、依法执行公务的合法行为,不存在以营利为目的恶意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形,也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该组行为与结论对应错误,符合题意。
综上,对应不正确的是④,对应选项D。
【答案】
D
【知识点】
隐私权侵权判定,人身权的范围,肖像权合理使用
【点评】
本题聚焦公民基本权利的易混考点,重点考察肖像权的合法使用场景,不少初学者容易误认为只要公开他人肖像就必然构成侵权,忽略了国家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等合法公开肖像的情形,能够帮助学生厘清不同权利的侵权判定边界,加深对公民权利相关知识点的准确理解。
【难度系数】
0.7
10. 周某通过某聊天APP以购买或交换的方式非法获取已被破解他人摄像头设备账号ID和密码,并添加到自己手机的某APP里,非法控制235个他人摄像头以偷窥他人。人民法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决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表明 (
A.周某行为损害他人利益,属民事违法行为
B.网络交易监管存在漏洞,应拒绝使用网络
C.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严厉处罚违法行为
D.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依法执政
C
)A.周某行为损害他人利益,属民事违法行为
B.网络交易监管存在漏洞,应拒绝使用网络
C.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严厉处罚违法行为
D.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依法执政
答案
10.C
解析
【分析】
这是一道法律常识类的选择题,解题时可以按照抓核心信息+排除错误选项的思路推进:第一步先提取题干关键信息:周某非法控制他人摄像头偷窥,侵犯他人隐私,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罚金这类刑事处罚。第二步逐一排查选项:首先排除表述极端错误的选项,再排除概念匹配错误、主体对应错误的选项,最后剩下的符合题干逻辑的就是正确答案。
【解析】
我们对每个选项逐一分析:
1. 选项A: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属于针对刑事犯罪的刑罚处罚,说明周某的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并非民事违法行为,该选项表述错误。
2. 选项B:网络使用存在一定风险,但“拒绝使用网络”属于因噎废食的极端做法,我们应当理性合理利用网络,而非完全摒弃网络,该选项表述错误。
3. 选项C:周某偷窥他人隐私、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直接体现了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以及对各类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惩处,该选项表述符合题意。
4. 选项D: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具备“执政”的职能,该选项主体搭配错误。
综上,本题选C。
【答案】
C
【知识点】
隐私权保护,违法行为分类,国家机关职权
【点评】
本题结合真实社会案例考察基础法律概念,设置了三处易错陷阱:一是混淆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的处罚特征,二是出现“拒绝使用网络”这类绝对化错误表述,三是混淆“依法执政”的主体,解题时要牢记不同违法行为的对应处罚方式,准确区分不同国家机关的职能,避开绝对化表述的常见误区。
【难度系数】
0.7
这是一道法律常识类的选择题,解题时可以按照抓核心信息+排除错误选项的思路推进:第一步先提取题干关键信息:周某非法控制他人摄像头偷窥,侵犯他人隐私,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罚金这类刑事处罚。第二步逐一排查选项:首先排除表述极端错误的选项,再排除概念匹配错误、主体对应错误的选项,最后剩下的符合题干逻辑的就是正确答案。
【解析】
我们对每个选项逐一分析:
1. 选项A: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属于针对刑事犯罪的刑罚处罚,说明周某的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并非民事违法行为,该选项表述错误。
2. 选项B:网络使用存在一定风险,但“拒绝使用网络”属于因噎废食的极端做法,我们应当理性合理利用网络,而非完全摒弃网络,该选项表述错误。
3. 选项C:周某偷窥他人隐私、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直接体现了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以及对各类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惩处,该选项表述符合题意。
4. 选项D: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具备“执政”的职能,该选项主体搭配错误。
综上,本题选C。
【答案】
C
【知识点】
隐私权保护,违法行为分类,国家机关职权
【点评】
本题结合真实社会案例考察基础法律概念,设置了三处易错陷阱:一是混淆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的处罚特征,二是出现“拒绝使用网络”这类绝对化错误表述,三是混淆“依法执政”的主体,解题时要牢记不同违法行为的对应处罚方式,准确区分不同国家机关的职能,避开绝对化表述的常见误区。
【难度系数】
0.7
11.【保护人身权】
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人身自由,拥有人身权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上述情境反映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受到保护?
(2)除了上述权利之外,人身权还包括哪项内容?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说在日常生活中,当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侵犯时应怎样维护?
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人身自由,拥有人身权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上述情境反映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受到保护?
(2)除了上述权利之外,人身权还包括哪项内容?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说在日常生活中,当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侵犯时应怎样维护?
答案
11.(1)①生命权和健康权。②隐私权。 (2)肖像权。
(3)①当自身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事情。②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
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3)①当自身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事情。②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
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解析
【分析】
我们可以按照从情境识别到知识点调用的思路逐步解题:首先逐个分析表格里的两个生活场景,第一个场景学校照料身体不适的学生,核心是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应生命健康相关的权利;第二个场景快递单隐去个人私密信息,是为了防止个人隐私泄露,对应隐私权。接着第二问回忆人身权的涵盖范围,梳理除上述两类权利之外的典型人身权内容即可。第三问结合所学的法律维权知识,分别对应两类权利被侵害的场景,整理合法的维权方式,贴合课本要求作答即可。
【解析】
(1) 分析第一个情境:学校为身体不适的学生提供帮助、及时联系家长,目的是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因此对应的受保护权利是生命权和健康权。分析第二个情境:快递电子运单隐去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的部分内容,避免用户的个人私密信息被随意泄露,保护用户的私人生活安宁,因此对应的受保护权利是隐私权。
(2) 人身权包含多项公民基本权利,除上述的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之外,肖像权也是公民重要的人身权组成部分。
(3) 结合法律对人身权的保护规定,分场景梳理维权方式:当生命权健康权被非法侵害时,可依法自卫并请求法律保护,同时自身也不能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当隐私权被侵害时,可依托法律划定的公私空间边界,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维护自身私生活的自由安宁。
【答案】
(1) ①生命权和健康权。②隐私权。
(2) 肖像权。
(3) ①当自身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事情。②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知识点】
生命健康权,公民隐私权,依法维护人身权
【点评】
本题选取校园生活、日常寄快递的贴近学生的生活化场景,考察学生对人身权相关基础法律概念的区分识别能力,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意识,掌握合法维权的基本方法,将课本法律常识和现实生活结合,兼顾知识点考察和法治观念培育,属于基础类的法律常识考题。
【难度系数】
0.7
我们可以按照从情境识别到知识点调用的思路逐步解题:首先逐个分析表格里的两个生活场景,第一个场景学校照料身体不适的学生,核心是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应生命健康相关的权利;第二个场景快递单隐去个人私密信息,是为了防止个人隐私泄露,对应隐私权。接着第二问回忆人身权的涵盖范围,梳理除上述两类权利之外的典型人身权内容即可。第三问结合所学的法律维权知识,分别对应两类权利被侵害的场景,整理合法的维权方式,贴合课本要求作答即可。
【解析】
(1) 分析第一个情境:学校为身体不适的学生提供帮助、及时联系家长,目的是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因此对应的受保护权利是生命权和健康权。分析第二个情境:快递电子运单隐去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的部分内容,避免用户的个人私密信息被随意泄露,保护用户的私人生活安宁,因此对应的受保护权利是隐私权。
(2) 人身权包含多项公民基本权利,除上述的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之外,肖像权也是公民重要的人身权组成部分。
(3) 结合法律对人身权的保护规定,分场景梳理维权方式:当生命权健康权被非法侵害时,可依法自卫并请求法律保护,同时自身也不能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当隐私权被侵害时,可依托法律划定的公私空间边界,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维护自身私生活的自由安宁。
【答案】
(1) ①生命权和健康权。②隐私权。
(2) 肖像权。
(3) ①当自身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事情。②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知识点】
生命健康权,公民隐私权,依法维护人身权
【点评】
本题选取校园生活、日常寄快递的贴近学生的生活化场景,考察学生对人身权相关基础法律概念的区分识别能力,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意识,掌握合法维权的基本方法,将课本法律常识和现实生活结合,兼顾知识点考察和法治观念培育,属于基础类的法律常识考题。
【难度系数】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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