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暑假作业完美假期生活八年级道德与法治湖南教育出版社第32页答案
1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上海的顾先生在孩子出生没多久即接到一家儿童摄影机构的推销电话。他从未联系过这个机构,对方却对他的家庭和孩子的状况了如指掌。在此情形下,顾先生选择了报警。
警方随后顺藤摸瓜,最终破获案件。原来是月嫂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王某某、刘某某大量售卖新生儿家庭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孩子状况等,她们的“客户”就包括这家摄影机构。在三年时间里,两人共获利31万元,售卖信息3.9万余条。两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
(1)工作人员王某某、刘某某的做法侵犯了顾先生的什么权利?
(2)请简要说明为什么由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判处此案。
(3)顾先生的遭遇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警示?

答案

(1)隐私权。
(2)我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理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权,因此此案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
(3)①公民要增强隐私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隐私。②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③法不可违,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解析

【分析】
本题围绕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案例展开,需结合法律知识逐一分析问题:第(1)问需明确隐私权的内涵,结合材料中售卖他人私人信息的行为判断侵犯的权利;第(2)问要从人民法院的性质和法定职权角度说明其审理案件的依据;第(3)问需从隐私保护、合法维权、法治观念三个层面总结警示,结合案例中顾先生和违法者的行为提炼要点。
【解析】
(1) 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私人信息、私人生活安宁等不受非法侵扰的权利。材料中王某某、刘某某大量售卖新生儿家庭及孩子的私人信息,属于非法利用、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侵犯了顾先生的隐私权。
(2) 我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理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权,因此此案由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判处。
(3) ①公民要增强隐私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及家人的信息,不随意泄露隐私;②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报警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③法不可违,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答案】
(1)隐私权。
(2)我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理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权,因此此案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
(3)①公民要增强隐私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隐私。②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③法不可违,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知识点】
隐私权;人民法院的职权;依法维权与法治观念
【点评】
本题以真实生活案例为载体,考查公民的隐私权、司法机关的职权及公民法治意识,紧密联系实际,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兼具知识性与教育意义。
【难度系数】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