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优质课堂导学案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人教版第59页答案
8. 公民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下列行为与侵犯的公民权利对应正确的有 (
A
)
①未经张某同意,摄影工作室用其照片进行广告宣传——肖像权 ②小建偷偷用同学的绘画作品参加评奖活动——知识产权 ③某超市保安怀疑李某偷东西,于是对其进行搜身——财产权 ④小玲和小雪一起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活动——隐私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8.A

解析

【分析】
这道题考查公民侵权行为与对应权利的匹配辨析,解题思路是先回忆各类公民基本权利的定义和侵权判定标准,再逐一核对4组行为和权利的对应关系,排除匹配错误的组合,最终选出正确答案。首先我们可以逐个验证:先对照肖像权的侵权规则判断①的正误,再结合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判断②的合理性,之后明确非法搜身对应的权利属性判断③的错误点,最后判定参与文艺演出的行为性质判断④的正误,统计正确的序号即可锁定选项。
【解析】
我们逐一分析四个说法的匹配关系:
① 摄影工作室未经张某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张某的肖像做广告宣传,完全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法定情形,行为和侵犯权利对应正确。
② 小建未经同学许可,擅自盗用他人原创的绘画作品参与评奖,侵占了他人的智力成果收益与署名权益,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对应正确。
③ 超市保安非法对李某进行搜身,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并非财产权,对应关系错误。
④ 小玲和小雪共同参加学校文艺演出是正常参与文化活动的合法行为,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情形,对应关系错误。
综上,①②对应正确,本题选A。
【答案】A
【知识点】
肖像权、知识产权、公民基本权利辨析
【点评】
本题是公民权利板块的基础常规题型,侧重考查学生对常见侵权行为的辨识能力,易错点是容易混淆非法搜身对应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只要准确掌握不同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和适用场景,夯实基础概念就可以顺利得分。
【难度系数】
0.8
9. 公民李某因车祸意外身亡,留下6间房屋,20万存款和一部汽车,后经当地法院调解,李某留下的遗产由李某的父母、妻子和儿女共同继承。这种继承方式属于 (
A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协商继承
D.遗赠

答案

9.A

解析

【分析】
这道题要判断对应的继承类型,解题思路是先明确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同遗产处置方式的核心特征,再逐一对照题干信息排除错误选项:首先第一步提取题干关键信息,题干没有提到李某生前订立过任何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遗产的主体是李某的父母、妻子、儿女,这些都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步逐一比对各选项的定义,排除不符合的干扰项,最终匹配对应的继承类型。
【解析】
我们逐一分析各选项:
A. 法定继承的核心适用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来分配遗产。本题中李某没有留下遗嘱,遗产由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完全符合法定继承的特征。
B. 遗嘱继承要求按照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题干全程没有提及李某设立过遗嘱,不符合遗嘱继承的要求。
C. 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将“协商继承”规定为独立的继承方式,属于干扰选项。
D.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组织或者国家,本题中所有继承遗产的主体都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不属于遗赠。
综上,本题选A。
【答案】
A
【知识点】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点评】
本题属于继承法的基础概念辨析题,核心考点是区分不同遗产继承方式的判定标准,易错点是误将法院调解下继承人协商分配遗产的形式当成独立的“协商继承”,要明确我国法定的继承方式仅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类,遗赠属于遗产的特殊处置方式,不属于常规继承范畴。
【难度系数】
0.8
10. 李大爷临终前留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了一直赡养和照顾自己的女儿。对于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之责的儿子没有留下任何财产。为此,儿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儿子的做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B
)

A.能,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
B.不能,他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
C.能,他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不能,他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答案

10.B

解析

【分析】
这道题考查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则,解题时首先要明确我国继承制度的核心优先级: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首先梳理题干信息:李大爷留下了合法有效遗嘱,明确将全部财产留给尽了赡养义务的女儿,儿子有赡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接下来逐个排查选项:先排除本身表述错误的选项,再结合法律规定匹配正确结论,首先A选项表述本身就是常识错误,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D选项表述也明显错误,儿子本身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说法完全不成立;剩下B和C,再结合规则,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的顺位不再优先适用,所以C的理由不成立,最终就能确定正确选项。
【解析】
第一步,明确我国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要求,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同时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选项A:表述错误,遗嘱继承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并非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该理由不成立。
选项B:李大爷的儿子有赡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同时被继承人已经通过合法遗嘱排除了其遗产继承的资格,因此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求,该表述正确。
选项C:即便儿子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遗产分配优先按照遗嘱执行,该诉求无法得到支持,该选项错误。
选项D:儿子属于被继承人子女范畴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该表述错误。
综上,答案选B。
【答案】
B
【知识点】
遗嘱继承优先效力,赡养义务与遗产分配
【点评】
本题的易错点是很多同学会误认为只要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必然可以分得遗产,混淆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适用优先级,需要明确只有在不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分配遗产,同时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本身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不分遗产的情形。
【难度系数】
0.7
11. 阅读下列案例,完成下列问题。
案例一 孙某在未征得著作权人尹某许可的情况下,在自己出版的图书中使用了尹某的六幅摄影作品。此外,孙某还用该图书参加评奖并获奖。尹某了解情况后将孙某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侵犯了他人著作权,判决孙某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在多家报刊及网站上刊登道歉声明。
(1)结合案例一,说说法律保护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意义。
案例二 王教授有一儿一女,自己单独生活,老伴去世后,得到了女儿、女婿的精心照顾,而儿子、儿媳对他十分冷淡。王教授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购买、居住的楼房留给女儿,并作了公证。王教授去世后,姐弟为父亲的遗产产生争执,弟弟向法院起诉,要求均分遗产。
(法律链接: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节选)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案例二中弟弟提出诉讼请求的依据是什么? 弟弟依据的是何种继承方式?
(3)如果你是法院法官,你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并简单说明理由。

答案

11.(1)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保护创新。
②我们要积极参与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2)①本案中弟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出,姐姐和他都是法定继承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弟弟也应该取得遗产继承权。②弟弟的依据属于法定继承。(3)我会按照王教授的遗嘱来判决遗产的继承。理由:①民法典继承权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弟弟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就不能享受权利,同时老人在去世前立有遗嘱,且经过公证。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它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所以遗产只能由姐姐继承。

解析

【分析】
这道题结合真实民事法律案例,考查知识产权保护、财产继承权相关的法律知识点,解题时可以分三个小问逐个梳理思路:
1. 第(1)问:首先明确著作权属于典型的知识产权,结合案例中侵权人被追责的结果,从保护智力劳动、鼓励创新、引导公众树立版权意识的角度对应教材知识点组织答案即可。
2. 第(2)问:先梳理弟弟的核心诉求是要求均分遗产,他的主张逻辑是自己和姐姐同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据此提出均分遗产的请求,这种直接按照法律预设规则分配遗产的方式就属于法定继承。
3. 第(3)问:首先回忆继承的核心规则: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再结合材料中公证遗嘱的效力、题干给出的法律链接里未尽扶养义务不分遗产的规定,对应材料信息推导判决结果,逐一列明理由即可。
【解析】
(1)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法律打击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一方面是对创作者智力付出的尊重,能够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另一方面也能引导公众树立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意识,自觉不实施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行为。
(2) ①弟弟的诉讼请求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他和姐姐都是王教授的子女,属于法定继承里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主张自己也应当获得均等的遗产份额。②该主张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遗产分配规则提出,对应的是法定继承的方式。
(3) 判决结果为案涉楼房按照王教授的公证遗嘱由其女儿继承,驳回弟弟要求均分遗产的诉讼请求。理由:第一,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身意愿通过合法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第二,本案中王教授所立的遗嘱已经完成公证,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第三,弟弟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长期对王教授未尽赡养义务,符合题干给出的法律链接中“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的规定,无权分得对应遗产。
【答案】
11.(1)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保护创新。②我们要积极参与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2)①本案中弟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出,姐姐和他都是法定继承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弟弟也应该取得遗产继承权。②弟弟的依据属于法定继承。
(3)我会按照王教授的遗嘱来判决遗产的继承。理由:①民法典继承权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弟弟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就不能享受权利,同时老人在去世前立有遗嘱,且经过公证。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它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所以遗产只能由姐姐继承。
【知识点】
知识产权保护;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点评】
本题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民事纠纷案例,考查学生对基础民事法律常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解题时需要重点区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优先级,结合题干给出的法律链接匹配材料信息即可作答,能够引导学生建立用法律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思维。
【难度系数】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