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学习法律 维护权益】
在学习完“认识民法典”一课后,小米为了加深认识,在网上找了两个案例,但她还存在一些疑惑,请你帮她解答。
| 案例 | 相关条文 |
| --- | --- |
| 案例一 某日,刘二在街道上突发疾病倒地休克,行人赵六见状紧急为其做心肺复苏。抢救中,因赵六不慎用力过猛,导致刘二肋骨骨折。赵六对刘二的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 案例二 马某等人到老李经营的餐馆就餐,餐后未买单并迅速逃离。老李发现后,呼喊马某等人付款并沿路追赶,同时拨打电话报警。马某在逃跑过程中摔伤,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后马某提起诉讼,要求老李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被判败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
(1)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两个案例体现了教材中的哪些观点。
(2)根据案例,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实施民法典对生活有哪些重要意义。
在学习完“认识民法典”一课后,小米为了加深认识,在网上找了两个案例,但她还存在一些疑惑,请你帮她解答。
| 案例 | 相关条文 |
| --- | --- |
| 案例一 某日,刘二在街道上突发疾病倒地休克,行人赵六见状紧急为其做心肺复苏。抢救中,因赵六不慎用力过猛,导致刘二肋骨骨折。赵六对刘二的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 案例二 马某等人到老李经营的餐馆就餐,餐后未买单并迅速逃离。老李发现后,呼喊马某等人付款并沿路追赶,同时拨打电话报警。马某在逃跑过程中摔伤,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后马某提起诉讼,要求老李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被判败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
(1)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两个案例体现了教材中的哪些观点。
(2)根据案例,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实施民法典对生活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案
(1)①案例一体现了民法典鼓励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对救助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情形免责,有利于弘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保护救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②案例二体现了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要遵守法律规定,在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不得超过合理限度,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为公民合法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规范了维权行为。(2)①民法典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指引人们正确处理民事活动中的关系;②民法典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为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③民法典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
解析
本题结合两个案例考查民法典的相关知识,需结合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中法律的作用、民法典的意义、见义勇为与合法维权的边界等知识点分析:案例一体现民法典对见义勇为者的免责保护,鼓励救助行为;案例二体现公民维权需依法依规,在必要范围内进行,不能超出合理限度。据此分析两问。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