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课程同步练习册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人教版第115页答案
1. (2025·西宁中考)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已深深地嵌入我们的生活。下图告诉我们

A. 法律限制人们的行为
B. 法律维护社会的和谐
C. 法律促进国家的发展
D. 法律与我们相伴一生

答案

1. D 解析:本题考查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的作用。由图片可知从出生、上学、就业到退休,法律伴随人一生的各个阶段,说明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与我们相伴一生,D正确。故选D。

解析

【分析】
首先梳理解题思路:第一步先提取题干和图示的核心信息,图示以时间轴的形式,标注了人从出生、上学、就业到退休的整个人生不同阶段,都有对应的专门法律为相关权益提供支撑;第二步逐一比对选项,排除和图示表达内容不匹配的干扰项:A选项提到法律限制行为,图示完全没有体现限制相关的内容,不符合;B选项法律维护社会和谐,图示的所有节点都是围绕个人人生历程展开,没有涉及社会层面的和谐相关表述;C选项法律促进国家发展,图示内容完全没有关联国家发展的内容,直接排除;最后剩下的D选项“法律与我们相伴一生”刚好对应从出生到退休全人生周期都有法律伴随的核心含义,即可选出正确答案。
【解析】
1. 解读图示信息:该时间轴展示了人从出生、上学、就业直至退休的全生命周期的各个关键节点,每个阶段都有对应的法律为我们的相关权益提供保障。
2. 逐一分析选项:
选项A:法律既规范人们行为也保障公民合法自由,图示没有任何内容体现法律限制人们的行为,该选项错误。
选项B:法律确实具有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但图示内容完全没有涉及社会和谐相关的表述,和题意不符,该选项排除。
选项C:法律能够促进国家发展,但题干图示没有体现和国家发展相关的内容,不符合题意,该选项排除。
选项D:从出生到退休的整个人生阶段都有法律伴随,直接体现了法律与我们相伴一生的特点,符合图示表达的核心主旨,该选项正确。
【答案】
D
【知识点】
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法律的作用
【点评】
本题属于道德与法治的基础认知类考题,用人生时间轴的直观形式降低了理解门槛,核心考查学生对法律和个人生活关系的认知,解题的核心技巧是抓住图示的“人生全程时间线”特征,快速排除和图示主题无关的干扰选项,引导学生建立“法律就在身边,伴随我们一生”的法治认知。
【难度系数】
0.9
2. (2025·宿迁期末)2025年1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某服饰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作出终审判决。该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万余份,骗取国家退税款6.69亿元,主犯吴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人民法院强调该判决对提升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维护外贸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此案例最能体现法律的作用是
A.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B. 促进社会发展
C. 限制企业经营自由
D. 维护社会秩序

答案

2. 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作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强调法律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但案例中直接体现的是打击犯罪、规范经济秩序,A不符合题意;促进社会发展是法律的作用之一,题干中人民法院判决的直接目的是惩治犯罪、维护秩序,而非直接推动发展,B不符合题意;限制企业经营自由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法律在此案中规范违法行为,而非不合理限制企业自由,C错误;维护社会秩序是法律的核心作用之一,案例中严惩骗税行为保障了国家税收安全和外贸秩序,属于维护经济秩序范畴,D符合题意。故选D。

解析

【分析】
拿到这道题首先要先梳理题干核心信息:人民法院对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行为作出严厉判决,明确该判决的核心意义之一是维护外贸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解题时第一步先排除表述明显错误的选项:C选项认为法律的作用是限制企业经营自由,本身是错误认知,法律仅约束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目的是保护企业的合法经营自由,可直接排除C。接下来再辨析剩余的三个选项,对照题干的核心指向,区分不同法律作用的侧重:A的保护社会公共利益、B的促进社会发展都属于法律的作用,但都不是该案例最直接体现的内容,题干直接点明判决对秩序的维护作用,对应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即可选出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的作用,逐一分析选项:
1. 选项A: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侧重对社会整体公共利益的兜底性维护,本案例核心是惩治骗税违法犯罪,直接指向外贸和税收领域的秩序规范,A并非最贴合题意的选项,不符合要求。
2. 选项B:促进社会发展是法律作用在宏观层面的间接效果,本案判决的直接作用是惩治违法、规范相关领域的正常运行规则,并非直接体现推动社会发展,B不符合题意。
3. 选项C:法律的作用是规范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保护企业正当的经营自由,并非不合理限制企业经营自由,该选项对法律的作用理解错误,直接排除。
4. 选项D:维护社会秩序是法律的核心作用之一,案例中法院严惩骗税犯罪行为,直接保障了国家税收安全、规范了外贸领域的正常秩序,属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范畴,完全符合题意。
综上,本题选D。
【答案】
D
【知识点】
法律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
【点评】
本题属于法律基础概念的辨析类题型,易错点是容易误选A或B选项,解题的关键是抓住题干给出的核心提示信息“维护外贸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准确区分法律不同作用的不同侧重,排除表述错误、以及属于间接作用而非题干直接体现的干扰项,即可得出正确答案。
【难度系数】
0.7
3. (2025·盐城中考)2025年5月是我国第5个“民法典宣传月”,某校法律社团以“美好生活多一‘典’,民事权利有保障”为主题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该活动可选用的案例是
A. 周某拾得苏某丢失的钱物拒绝归还
B. 朱某出卖亲本稻种被判处有期徒刑
C. 李某因未佩戴头盔被交警部门罚款
D. 华某观影时旁若无人地大声打电话

答案

3. 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的适用范围、违法行为的分类。周某拾得遗失物拒绝归还,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不当得利或物权问题,适用民法典,A符合题意。故选A。

解析

【分析】
解题时首先要抓住题干核心要求: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围绕民法典、民事权利保障展开,需要选出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的案例。首先回忆民法典的调整规则:民法典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对应的是民事类纠纷。接下来我们逐个辨析四个选项对应的违法类型,把属于刑事违法、行政违法的选项排除,剩下的符合民事纠纷要求的就是正确答案。
【解析】
第一步,明确题干限定条件:活动主题围绕民法典适用、民事权利保障,所选案例必须是民事法律管辖的民事纠纷。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选项A:周某拾得苏某丢失的钱物拒不归还,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符合民法典中关于遗失物返还、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符合活动选用要求。
选项B: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属于刑罚的种类,说明该行为是刑事犯罪,由刑法调整,不属于民法典管辖的民事案件,不符合题意。
选项C:李某被交警部门罚款,交警属于行政机关,该处罚属于行政处罚,对应的是行政违法行为,由行政类法律法规调整,不属于民事案件,不符合题意。
选项D:华某观影时大声打电话,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一般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类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不属于典型的民事权利保障相关的民事纠纷,不符合题意。
综上,只有A选项符合要求。
【答案】
A
【知识点】
违法行为分类,民法典适用范围,民事纠纷判定
【点评】
本题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的时政热点设置情境,侧重考查学生对不同违法行为类别的区分能力,整体难度较低。解题时可以借助“出现刑罚对应刑事违法、出现行政机关处罚对应行政违法”的小技巧快速排除错误选项,避免混淆不同法律的适用边界。
【难度系数】
0.8
4. (2025·西安期末)小美在学校文艺汇演中的精彩表演被同学小张拍摄下来,小张未经小美同意,将视频上传到某视频平台,还配上夸张的标题吸引网友关注。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小张配上夸张标题的行为可能会误导公众,给小美带来精神压力和心理伤害
B. 小张拍摄和上传视频是记录校园生活,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C. 只要小张没有用视频赚取金钱,就不构成对小美肖像权的侵犯
D. 学校组织的活动,小张拍摄上传无须获得任何人同意

答案

4. A

解析

【分析】
这道题围绕生活中擅自上传他人视频的场景,考察肖像权相关的法律常识,解题时首先要明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侵权的判定规则、肖像合理使用的法定范围,再结合题干中小张未经小美同意上传视频、搭配夸张引流标题的行为,逐一比对四个选项的表述,排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错误选项,即可选出正确答案。
【解析】
A选项:小张搭配夸张标题吸引网友关注,很容易引导公众对小美产生错误的负面评价,确实可能给小美带来不必要的精神压力和心理伤害,该表述符合法理逻辑,A正确。
B选项:小张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肖像合理使用的情形,未经小美同意就公开其肖像视频,还刻意用夸张标题博流量,已经侵害了小美的合法人格权益,不属于记录校园生活的合理使用,B错误。
C选项:根据《民法典》规定,肖像权侵权的认定不再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必备要件,即便小张没有通过视频赚取收益,未经小美同意擅自公开其肖像的行为也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C错误。
D选项:自然人依法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公开、使用他人肖像,即便拍摄的是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活动,上传小美相关视频也需要征得小美本人同意,并非无须获得任何人许可,D错误。
【答案】
A
【知识点】
肖像权侵权认定,肖像合理使用
【点评】
本题贴近日常短视频分享的常见生活场景,考点清晰,易错点在于部分同学仍保留旧的认知,误以为肖像权侵权必须以盈利为前提,通过这道题要明确民法典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已经扩大,非盈利目的擅自公开他人肖像也可能构成侵权。
【难度系数】
0.7
5. 先秦时期的《商君书》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名分已定,贪盗不取。”这给我们的启示是
A. 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B. 市场上的买卖行为都受法律的保护
C. 法律保护正常的贸易行为
D. 尊重和保护他人财产有助于社会稳定

答案

5. 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古语的大意是:一只在野外的兔子,从人群中跑过去就会有很多人去追逐,会想据为己有。但如果是一只兔子放在市场上出售,人们从旁边经过,却没有想把这只兔子占为己有的念头,并不是他们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出售的兔子的所有权已经有所属。可见,其强调了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A正确。不法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B错误。材料未体现贸易行为,C不符合题意。材料未体现尊重和保护他人财产,D不符合题意。故选A。

解析

【分析】
拿到这道题首先要先拆解题干古文的核心逻辑:先读懂《商君书》中这句话的含义,明确“百人逐无主兔”和“满市卖兔没人敢私自拿”的核心差异是“名分已定”,也就是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已经被明确划定。接下来我们先排除本身表述错误的选项,再排除和题干核心表意无关的干扰项,最后匹配最贴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就能顺理成章选出正确选项。
【解析】
第一步:解读题干核心内涵:题干中文言文的大意是,野外没有确定归属的兔子,会有上百人追逐争抢想要占为己有,但市场上摆满了待售的兔子,就连盗贼都不敢随意私自拿取,根本原因是这些兔子的所有权归属已经明确界定,所有权确定之后,贪盗之人也不敢随意侵占。
第二步:逐一辨析选项:
1. 选项A:题干中“名分已定”的本质就是通过规则明确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实现定分止争,直接体现了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完全符合题意。
2. 选项B:只有合法的市场买卖行为才受法律保护,违法的无效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该选项“都受法律保护”的表述过于绝对,本身错误。
3. 选项C:题干全程没有涉及对贸易行为的相关保护表述,核心讨论的是财产所有权归属的作用,和“保护正常贸易行为”无关,不符合题意。
4. 选项D:题干侧重强调所有权归属被明确界定的社会效果,并非单纯呼吁公众主动尊重他人财产,偏离了题干核心表意,不符合题意。
综上,正确答案为A。
【答案】A
【知识点】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点评】本题是结合先秦史料的法律常识类题目,解题关键是准确抓住“名分已定”的本质内涵,区分题干核心逻辑和引申类的无关表述,同时要注意甄别“都”这类绝对化表述的错误选项,避免被看似相关的干扰项误导。
【难度系数】0.6
6. 中学生小明将他的电脑借给小刚使用,小刚却将该电脑卖给小丽。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民事活动中的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 上述中学生的行为都符合民事活动中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
B. 小明是中学生,虽然享有财产权,但不能将电脑借给他人使用
C. 小丽通过购买行为取得对电脑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D. 小刚将电脑卖给小丽,侵犯了小明的财产权,是侵权行为

答案

6. 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维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题干中的电脑是小明的,小明依法拥有占有权、处分权等,借给小刚,小刚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所以小刚将电脑卖给小丽是非法的,侵犯了小明的财产权,D正确。小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不符合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A错误。小明可以将电脑借给他人,B错误。小丽的购买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的保护,C错误。故选D。

解析

【分析】
拿到这道题首先先梳理题干里的权利归属:电脑的所有权属于小明,小明把电脑借给小刚使用后,小刚仅获得电脑的使用权,不享有对电脑的处分权(也就是售卖的权利)。接下来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则逐个核验选项:首先先排除明显错误的选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出借的权利,中学生作为所有权人也可以实施该行为,直接排除B;小刚私自售卖他人财物是违法行为,显然不符合合法民事活动的平等自愿原则,排除A。接下来辨析易混淆的C、D选项:要明确购买他人无权处分的财物,只有满足善意取得的全部法定条件才能合法取得所有权,题干没有给出小丽善意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等善意取得的前提,不能直接认定小丽取得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而小刚擅自处分小明所有的财产,确实侵犯了小明的财产权,最终选出正确答案。
【解析】
我们逐一分析选项:
1. 选项A:小刚私自将借来的、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电脑售卖,属于侵犯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并不符合合法民事活动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该选项错误。
2. 选项B:小明是电脑的合法所有权人,依法对该电脑享有包括出借在内的处置权利,即便小明是中学生,也有权将自己所有的电脑借给他人使用,该选项错误。
3. 选项C:小丽从小刚处购买电脑的行为,不满足善意取得的全部法定要件,不能直接取得电脑的合法财产权,该购买行为并不当然受法律保护,该选项错误。
4. 选项D:小刚仅享有电脑的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擅自将小明所有的电脑售卖,侵犯了小明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属于侵权行为,该选项表述正确。
【答案】D
【知识点】财产所有权;无权处分;善意取得
【点评】本题结合生活化的场景考察民法典中财产所有权的相关常识,易错点是容易误选C选项,不少同学会误以为只要完成购买就自动取得财物的合法所有权,忽略了无权处分场景下善意取得的法定适用前提,解题时要牢牢把握核心逻辑:只有所有权人才享有对财物的完整处分权,擅自处置他人所有财物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难度系数】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