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道德与法治学习活动册六年级上册人教版第50页答案
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关于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十六项职权,然后试着来分分类。
大家可以直接把宪法条
款中的序号填写在下面的表
格中。
职权类别 职权内容
立法权
任免权
决定权
监督权

答案

|职权类别|职权内容|
| ---- | ---- |
|立法权|(一)(三)(四)|
|任免权|(五)(六)(七)(八)(九)|
|决定权|(二)(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监督权|(十六)|
注:因题目未提供宪法第六十二条具体条款内容,以上答案基于六年级上册教材中对全国人大四大职权的典型条款分类示例。实际答题时需根据所给具体条款序号对应填入,此处(一)至(十六)为假设条款编号,具体以教材或题目提供的条款内容为准。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结合立法权(制定、修改法律等)、任免权(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领导人等)、决定权(审查批准重大事项等)、监督权(监督宪法实施、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等)的定义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