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学的火车上,中学生小兰和同学兴奋不已,他们高声畅谈、打闹嬉笑,零食包装袋撕扯声不断,严重打扰到其他同行的旅客。以下劝导小兰等学生的言语,适当的是(
①畅谈、嬉笑是你们的自由,不用管别人怎么说 ②你们需要增强权利意识,保护自己言论的自由 ③公民的权利义务是统一的,行使权利时也要履行义务 ④你们应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D
)①畅谈、嬉笑是你们的自由,不用管别人怎么说 ②你们需要增强权利意识,保护自己言论的自由 ③公民的权利义务是统一的,行使权利时也要履行义务 ④你们应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题干中小兰和同学在火车上高声畅谈、打闹嬉笑,干扰了他人,未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①“畅谈、嬉笑是你们的自由,不用管别人怎么说”忽视了履行义务的必要性,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②“你们需要增强权利意识,保护自己言论的自由”仅强调权利意识,未强调义务;③“公民的权利义务是统一的,行使权利时也要履行义务”符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④“你们应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强调履行义务的必要性,符合题意。因此,③④为正确选项。
2. 在法治宣传周活动中,思思同学计划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为题拍摄微视频。以下素材可以作为拍摄内容的是(
①明明叔叔的小饭馆按时依法纳税 ②小宇在公交车上将座位让给有需要的人 ③中学生坤坤积极给地震灾区捐款 ④小响爸爸每次开车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①明明叔叔的小饭馆按时依法纳税 ②小宇在公交车上将座位让给有需要的人 ③中学生坤坤积极给地震灾区捐款 ④小响爸爸每次开车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①明明叔叔依法纳税,④小响爸爸遵守交通规则,均属于依法履行法定义务;②小宇让座、③坤坤捐款属于道德义务。故①④符合题意,答案选B。
3. 下列生活情境能直接体现“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是(
A.小李的舅舅积极投身民兵组织
B.小李妈妈的文章被某期刊发表
C.小李的爸爸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
D.小李因努力学习获得了“学习标兵”称号
D
)A.小李的舅舅积极投身民兵组织
B.小李妈妈的文章被某期刊发表
C.小李的爸爸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
D.小李因努力学习获得了“学习标兵”称号
答案
D
解析
权利义务相统一要求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A选项“积极投身民兵组织”是履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未体现权利;B选项“文章被发表”体现享有著作权(权利),但未直接体现义务;C选项“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未体现权利;D选项“努力学习”是履行受教育义务,“获得‘学习标兵’称号”是享有荣誉权(权利),直接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4. 法治护航邻里安,和谐相处法为基。请你阅读材料并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与李某系门对门的邻里,两家直线距离未超过20米。为实时监测住宅周边情况,李某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具备自动拍摄功能的监控摄像头。王某偶然发现,该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可覆盖自家客厅,双方因此产生分歧。
王某多次与李某沟通协商,要求其拆除摄像头,但均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李某安装的摄像头捕捉到王某住宅内的私密场景与信息,确实对原告的生活安宁权造成了侵害。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王某要求李某拆除该自动拍摄摄像头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相关知识,对李某的行为进行简要评析。
王某与李某系门对门的邻里,两家直线距离未超过20米。为实时监测住宅周边情况,李某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具备自动拍摄功能的监控摄像头。王某偶然发现,该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可覆盖自家客厅,双方因此产生分歧。
王某多次与李某沟通协商,要求其拆除摄像头,但均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李某安装的摄像头捕捉到王某住宅内的私密场景与信息,确实对原告的生活安宁权造成了侵害。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王某要求李某拆除该自动拍摄摄像头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相关知识,对李某的行为进行简要评析。
答案
1.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2. 李某在自家安装摄像头是行使自身权利,但行使权利时应尊重他人合法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生活安宁权。
3. 李某的摄像头拍摄范围覆盖王某客厅私密场景,侵害了王某的生活安宁权,未履行尊重他人权利的义务,违反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4. 李某的行为是错误的,应依法拆除摄像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李某在自家安装摄像头是行使自身权利,但行使权利时应尊重他人合法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生活安宁权。
3. 李某的摄像头拍摄范围覆盖王某客厅私密场景,侵害了王某的生活安宁权,未履行尊重他人权利的义务,违反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4. 李某的行为是错误的,应依法拆除摄像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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