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课程暑假作业本山西教育出版社八年级综合C版第63页答案
7. 1840年以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展开了前仆后继的奋斗。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此后,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1954年宪法为现行宪法奠定基础,1982年现行宪法颁布后历经五次修正,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广泛征求人民意见,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结合上述材料,说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的意义。

答案

7. ①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机关的性质与职权。②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让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与时俱进。③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使宪法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遵行,具备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现行宪法颁布后已进行过五次修正。你知道最近一次的修正中关于“监察委员会和监察权”的规定有哪些吗?

答案

2018年,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正。关于“监察委员会和监察权”的规定有:
(1)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第七节“监察委员会”
①国家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性质: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②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③任期: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④上下级关系: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⑤法律保留: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⑥负责: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⑦监察独立: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监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并列
①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②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③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④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⑤第一百零四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3)监察委员会人员的产生和罢免
①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②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③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④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政府删掉了监察权
①第八十九条国务院的职权删掉了领导和管理“监察”工作。
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中,删掉了“监察”工作。